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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财政局四项措施落实政府采购工作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19-09-08 09:20:11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
  一是转变观念,强化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建立预算单位为政府采购执行主体,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和服务,财政部门加强政府采购当事人监管的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二是从具体工作中落实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效率;
 
  三是继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完善我区政府采购系统功能,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动态监管;

四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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