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2个采购品目试行网上竞价
作者:王少玲整理 发布于:2015-08-31 16:13:4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日,广东省财政厅下发《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单位部分通用类采购项目试行网上竞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省本级对部分通用类采购项目试行网上竞价。
服务器、A3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交换机、投影仪和扫描仪等9个品目,同一品目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上,80万元以下。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A4激光打印机等3个品目,同一品目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以下,年度累计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下,都可以试行网上竞价。
需要注意的是,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A4激光打印机,采购单位应编报批量集中采购计划,按批量集中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采购单位通过“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的网上竞价系统,在不同品牌、多家供应商之间,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竞价采购。同一采购计划作为一个竞价项目。有多个不同采购需求的,在系统中按标准需求模板一并提出。
采购单位通过系统提交竞价项目,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价公告。竞价公告应包括项目需求、采购数量、预算金额、最迟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竞价项目公告期间,采购单位因故取消采购任务的或需修改需求的,应及时做竞价失败处理,并由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竞价失败公告。竞价项目公告期届满后,不得修改需求或撤销竞价。
供应商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竞价项目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照竞价规则对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进行排序,并向采购单位推送成交信息。采购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信息确认采购结果。成交信息包括品牌、型号、技术服务响应情况、价格等。采购单位确认采购结果后,系统自动显示成交供应商名称。
采购单位按照竞价成交公告确定的品牌、型号、技术服务参数、价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依照合同条款进行验收,在系统中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履约评价。
具体网上竞价规则,《通知》指出,竞价采购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报价时间为1个小时。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报价低的排序在先;报价相同的,报价时间在先的优先;报价相同、报价时间相同的,由系统随机确定。(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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