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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度全国政府采购百强县(市、区)”报道•江西石城

江西石城 健全制度促规范 案例分析解难点

作者:董莹 通讯员 温朝文 发布于:2019-08-14 11:10: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9年7月27日,“全国政府采购百强县(2018-2019年度)”评选结果在14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上揭晓,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入选首届“全国政府采购百强县(市、区)”荣誉。作为江西省赣州市唯一一个入榜县,该县政府采购工作有哪些亮点和创新呢?政府采购信息报社记者就此采访了石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
 
  “我们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采购行为,健全监督体系,突出改革创新,推进了政府采购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建立了‘管采分离、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促进了政府采购市场的统一规范、有序竞争。”石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了该县政府采购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着力健全制度在规范中求突破
 
  据介绍,近年来,石城县政府采购规模虽然不大,但是该县始终坚持“应采尽采”的原则,采购范围不继扩大,政府采购规模逐年增长。2018年政府采购中标金额达(不含PPP项目)19000万元,节约资金776万元,节支率约3.91%。有效节省了财政性资金的支出成本。
 
  为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采购”,石城县采购工作力求在“规范中求发展、求突破”。通过几年的持续努力,制定了一系列的配套制度。例如,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下发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采购实施计划相关制度,印发采购操作规程,转发编制采购需求与履约验收指导意见,出台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

严格依法行政注重案例剖析
 
  “我县在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处理供应商投诉和检举案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相关当事方进行监督检查。”相关负责人称,近年来,石城县在处理处罚政府采购案件中,均未出现败诉(撤销)情形。充分证明了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案件处理处罚中,做到程序合法、调查核实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条款准确、处理处罚结果恰当。同时,在政府采购案件处理处罚中,还特别注重案件剖析,分析案件疑点难点,收集经典案例。根据身边典型案例撰写案例文章数篇得以发表,与采购同行共同探讨,得到业内好评。
 
  加强宣传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石城县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业务知识。一是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会议,主动参与订阅网络、远程、报刊杂志等学习方式,提升政府采购监管业务水平。二是大力宣传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相关当事人的依法采购意识。三是通过宣传成功案例引导树立依法采购的正确观念,通过办理现场或网络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加大对相关责任人宣传政府采购政策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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