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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青原区财政局“三强化”助推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19-07-22 17:35:25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强化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简化政府采购流程,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出台了《青原区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二是优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制定切实可行的采购计划,从采购预算、采购计划和付款三个环节入手,把住“无预算、超预算不采购”的关键点。三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实行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在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管理、合同录入、资金支付等环节,落实相关记录,全程留痕,并建立长效机制,堵绝不正当政府采购行为的发生。 
 
  二、强化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一是规范投诉检举处理。及时处理采购投诉检举事项,依法主动与采购当事人沟通查找问题症结,保护采购人正当权益,维护政府采购秩序。二是强化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以财务大检查为契机,建立完善常态化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对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代理采取集中联查,分级核查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一是强化信息公开责任。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二是统一信息公开格式。明确信息发布的内容及格式标准,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强化信息公开结果运用。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考核监督,并列入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考核。四是强化信息公开时效。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明确时限规定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按法定时限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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