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19-05-30 14:42:12 来源:财政部
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区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重点部署,大力推动区采购办制度改革,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完成2019年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目标任务。
一是加大采购领域简政放权力度。在2019年元月底,提高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限额标准由过去的5万元统一调整至10万元,提高采购人自主采购权。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由过去的50万元(货物、服务和工程)统一调整至100万元(货物和服务)和200万元(工程)。
二是打造政府采购网上交易新体系。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打造“互通、共享、规范”的电子商城网上交易新体系,确保在2019年12月底实现网上商城采购方式。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建立对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的常态化机制,不断强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业自律,提高专业代理能力;对35家代理机构154个项目开展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
四是确保在8月底完成开评标场地的提升改造。区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改造,扩充开标室与评标室数量,加强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保密措施,增加电子报名系统、电子抽评委系统,进一步严管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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