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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财政三项措施打造阳光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9-05-02 11:52:53 来源:财政部
  一、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在区级预算单位中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政府财政专管员工作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渠道、方式、内容,科学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依法合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强化采购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强化信息发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制度,通过政府采购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合法有效媒体,及时发布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项目信息,实现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投诉和监督检查处理决定等处理处罚信息。公开区财政局采购科联系电话,采购人业务交流群,采购专管员交流群等方式,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了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三、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府采购”信息化手段,持续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为进一步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向相关的监督管理部门上报采购项目的数量及金额,实行备案制。监督管理部门对参与的供货商审核资质,严把准入关,全程进行监督。二是严格采购标准。对有配置标准要求的12种办公设备及9种办公家具等资产采购项目进行把关,对符合标准要求的继续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退回单位重新提报或取消购置计划。三是规范采购行为,对部门经常采购的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空调、照相机、投影仪、扫描仪等7大类办公用品,全部实行网上竞价,采购过程公开透明,真正实现“阳光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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