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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青原区财政局“四个注重”规范政采监管体系

作者: 发布于:2019-03-16 10:11:06 来源:财政部
   为了促进政府采购监管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青原区财政局抓实“四个注重”,实现政府采购“质量更好、价格更优、效率更高、流程规范、预防腐败”的五位一体功能目标。
 
  一是注重强化预算管理。加强预算规范编制,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年度预算编制要求和《江西省省本级2018-2019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将政府采购预算细化到具体的采购品目、数量、标准及采购金额等。同时规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申报和预算追加,做到政府采购项目“应列尽列”“应采尽采”。牢固树立“先预算后采购,无预算不采购”的意识,严格执行采购预算,严禁未编报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的项目进行政府采购。
 
  二是注重规范操作流程。严格审批采购项目计划申报,控制应急或特殊采购方式,防止特殊采购方式滥用。推行网上竞价采购,实行“限时报价,价低者得”,最大限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与中标供应商应在法定时间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同时实行“阳光透明采购”,采购信息全程全网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注重加强监督检查。创新政府采购监督模式,协同审计等相关部门采用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对采购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针对目前仍然存在的个别单位违规采购、逃避监管的问题,该局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活动,对发现的违规现象和投诉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大通报和处罚力度。同时采用自由评价、诚信建档等模式监督评审专家,监督对象全覆盖。
 
  四是注重优化服务意识。利用政府采购培训、政府采购QQ群、政府采购信息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全区各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的政策宣传,及时介绍政府采购最新动态及规范性程序。听取各方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他们对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各采购主体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营造便利的采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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