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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推进“放管服”改革 促政采大发展

作者: 发布于:2019-03-05 13:39:53 来源:财政部
   滁州市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工作流程,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升了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在全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中受到省财政厅表彰。
 
  提标扩面,大力推广“徽采商城”。将网上商城通用办公设备直购限额标准由单项采购预算金额1万元以下或批量5万元以下提高到单项或批量10万元以下;通用办公设备网上商城反向竞价采购限额标准,由单项采购预算金额1万元以上或批量5万元以上提高到单项或批量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简化了采购工作流程,缩短了采购时间,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效率。2018年,全市通过徽采商城采购的订单有21750个,采购金额26955.59万元。
 
  扩宽渠道,加大采购法规宣传。一是举办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班,市直单位近300人参加了培训,更好地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开展。二是积极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参加财政部与中国财经报社共同举办的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普法宣传活动,全市674家单位的1629人参加了竞赛。三是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交流群,不定期发布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解答政策业务咨询,提高采购人依法采购意识。
 
  发挥政策功能,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充分利用政府采购信息资源,与浦发银行滁州分行达成合作意向,开展“政采e贷”业务。浦发银行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互联网+”模式,综合分析、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项目融资授信额度,从而实现银企互利共赢。目前,浦发银行批准授信企业共12家,授信金额630万。其中滁州市新联想电脑技术有限公司和滁州东方和信贸易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完成提款,共计104万元,率先在全省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在线供应链融资”零的突破。
 
  简化采购流程,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一是优化合同管理,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可与中标供应商可一次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对于一年内多次付款,且付款金额固定的项目,可在一体化平台备案时录入付款次数和每次付款金额、付款时间,减少重复操作。二是市本级全面推进采购人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财政一体化平台进行电子化备案,让采购人少跑路。三是简化现场转变为非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审批程序。2018年,经现场申请和批准,共有132个项目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涉及采购金额27474万元。四是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含从“徽采商城”采购的项目)不再通过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进行备案。采购人申请支付资金时,只需在将单价及总价修改为合同金额,并上传采购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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