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推PPP需高标准法治化营商和政商环境
作者: 王少玲 发布于:2015-08-10 11:32: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中国财政学会公私合作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贾康在中国PPP沙龙(第10期)上作主旨演讲。
贾康说道,前一段时间,媒体上曾有这么一种说法,说PPP遭遇了“政热企冷”。报道的表述有偏颇。

中国财政学会公私合作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贾康
如果理性的看待PPP推进过程,PPP的意向和落实之间的差距,初期可能比较大,以后相对来说会收小。它同时印证的是一个已经方兴未艾,以后会越来越如火如荼的发展过程。
PPP遭遇“政热企冷”一说有偏颇
贾康认为,最实质性的问题是PPP对于法治的要求很高,换句话说,全面推进法治化、全面依法治国的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它伴随的是政治职能的实质性的转变,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在努力的推进法治建设的同时,还要在全面改革中间使政府的思维方式、行事的方式和习惯,乃至到最后对自己行为的约束,要完全对接到PPP所要求的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政商环境。前面政府作为管理者、调控者,不管有多少通盘的考虑,有多少特许权认定地位的管理者身份,但到最后合作的方案签约时,政府和企业是合作伙伴的关系。
贾康的理解是,法律上所说的平等的民事主体的身份,都是合作伙伴里的一方,合约、协议签了以后,是法律保障它的履行。政府违约同样有法律约束,这不就是把政府的权力关进“笼子”里的一个具体表现吗?从这个角度来说,PPP不可能一哄而起、一拥而上,立法必须要在这方面有实质性的进展,使企业越来越有信心加入到这样一个发展过程中。这样一个事情,也是从三中全会到四中全会,大家看得清楚最高决策性的框架是前所未有的清晰。全面依法治国是现在被称为以习近平总书记的新一代领导人核心总体的治国理政框架的“四个全面”的重要支柱,全面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往前的发展当中,先对应2020全面小康,再往后对应到2050年“中国梦”伟大民族复兴,PPP就是在这样一个历史潮流里发挥它的正能量。
这个沙龙活动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PPP不是简单所说的“政热企冷”,企业方高度关注这个事情,踊跃参加沙龙活动。在中国,这样的活动现在有广泛的参与者,有很多的部门、区域都在做这样的研讨,而且现在有很多的项目都正在商讨,然后将推到实际操作过程。
PPP推广中正确理解企业定位
最近一段时间,贾康就参加了若干个相关项目进入实操阶段的评审。再往后,大家还要注意到,推进法律的优化完善、培养契约精神、提高专业素质、弘扬诚信文化,都是推进PPP过程中应该结合在一起的要领。
贾康强调,企业参与PPP,不能定义为他们是在学“雷锋”,来尽社会责任,企业的定位是在商言商,作为商品生产经营者和市场主体,它能够努力的做大做强,这是它第一位的社会责任。它要释放潜力、发挥活力,参加竞争,而且以后的竞争是全球化的国际竞争,这是它真正履行社会责任的安身立命之本。
企业参与PPP,首先要考虑,怎样参与进来发挥自身的相对优势,跟政府的相对优势合在一起,去实现企业方的投资回报。而政府方则是提高公共工程供给的绩效,与设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合在一起,是1+1+1>3的绩效提升。在这样的一个舞台上,企业方要综观全局,回到自己的定位。贾康认同企业方在积极参与的同时,并不是参与了就一定要有所动作,可以继续观察。企业的决策是“不见兔子不撒鹰”。政府要改革,在改革中需要兴什么、除去什么,政府职能转换的兴利除弊和企业积极参与互动,大家一起要做的仍然是“取势、明道、精术”。
“四个全面”就是中国发展的大势,市场经济所尊重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作用是基本的规律,要明这个道,同时政府还要更好的发挥作用,政府不能够在过去已经看到弊病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轨道上,使实际PPP推进过程中形成不利的障碍,应兴利除弊,最后落在一个个PPP项目上。(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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