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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遭遇“政热企冷”存误区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5-08-07 11:11:5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中国财政学会PPP专委会秘书长孙杰在点评洛阳市政道路PPP项目时说,以往市政道路做的都是BT,很多人提出质疑,BT是否属于PPP?如何将BT变为PPP?这一期沙龙分享洛阳市政道路PPP项目,意在用一个生动鲜明的案例告诉大家,过去做的BT项目不仅可以很好的转化为PPP项目,而且解决了BT项目中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例如,质量无法保证和形成巨大的难以测量的债务等问题。转成PPP项目之后,可以清晰的看到,PPP并不是一个简单的BT项目的延伸。如果变成一个简单的延伸,也没有更多的意义,很难使项目的质量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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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学会PPP专委会秘书长孙杰
 
  另外,还有很多项目在设计时是名股实债,通过一种股权的方式介入,再通过一种债权的方式退出,市政道路PPP项目没有采用这种方式,它完全按照财政部推广的理念,涵盖到项目中去。今后的项目,无论是能向使用者收费,还是不能收费,都要将PPP的精髓设计到项目中去,这样才能起到推广PPP项目的最终作用。
 
  选择合作方兼顾资金实力和实战经验
 
  在实施PPP项目过程中,除了设计之外,通过公开的招投标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也非常重要。选择合作伙伴时,不仅要看其资金实力,还要看合作伙伴过去的实践经验。洛阳市政府充分重视了合作伙伴在项目当中的经营管理经验,他们选择的合作伙伴是过去多次参与市政道路的维护管理方。
 
  市政道路看似简单,由政府付费,事实并不简单,因为项目还未实施。孙洁表示,他没有看到合同,只能说在未来的市政道路过程中需要有一个维护。假如在此过程中需要运军用物资,把路压坏了怎么办?道路的维护涉及到人的使用,如果使用不当,后果谁来承担?要把未来的情况都考虑清楚很难,很多环节都需要认真准备。
 
  PPP纳入政府采购资金有保障
 
  此外,市政道路还涉及到一些不收费的道路,相比于不收费的道路,收费的道路更能被投资者接受。事实上,这是大家认知的一个误区。在PPP模式中,收费和不收费道路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因为政府要合作方做一件事情,它的投资规模必然会有一个与其相匹配的现金流量,很多机构没有认识到这一问题。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说法叫“政热企冷”,实际不仅仅是政热,社会企业也很热,只是没有找到要点,包括金融机构也是如此。
 
  此前,财政部出台了《PPP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如果大家认识到办法的重要性,相信金融机构会对PPP有更高的热情,会有实际的动作。过去,担心政府的信用,或者政府在付费过程中,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及时付费,是很多投资者头疼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加之,现在,金融机构对投资人的贷款时间多在3-5年,与PPP的长期性特点极其不匹配,这些都是制约着PPP发展的致命问题。
 
  但是把PPP纳入政府采购之后,一方面使得《政府采购法》对PPP项目的发展采购有了支撑,另一方面《预算法》对PPP项目有了更大的约束和支持。
 
  通过政府采购所发展的PPP项目,首先它履行的是政府采购程序。PPP项目让投资者收益有两种方法,一是让投资人向使用者收费,收费不足,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二是不让投资者向使用者收费,政府会付费。
 
  无论是政府补贴还是付费,因为履行的是政府采购程序,所以必然会将这部分资金纳入预算,一旦纳入预算,资金支付就会受到《预算法》的保护。只要项目完成后符合政策标准,政府就一定会支付资金。这就是在法律和制度上给予保障,确保PPP项目健康的推广和发展。(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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