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节能和环保清单变化
近日,财政部分别联合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八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六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对此前已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进行了调整。
据悉,第十八期节能清单包括27个四级品目、56种产品、576家企业,165873个型号/系列。其中,强制采购有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便器和水嘴等,涉及9个四级品目、23种产品、324家企业、145603个产品型号/系列。
而第十六期环保清单则包括3个三级品目和42个四级品目、55种产品、1516家企业,115071个型号/系列。
需要注意的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和“十二五”规划有关要求,下一期节能清单中将增加电缆桥架(A02061724)与铝材(A10050501)2种产品,而下一期环保清单中也将增加扫描仪(A0201060901)与纺织用料(A0701)2种产品。按照相关程序,上述产品在本期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公布通知中向社会公告,从下一期开始,正式列入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的优先采购范围。
据了解,节能清单将于2016年1月再次调整并公布,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改委对2015年11月30日前取得节能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审核和公示。而环保清单同样也将于2016年1月再次调整并公布,财政部将会同环境保护部对2015年11月30日前取得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审核和公示。(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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