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升级管理 倒逼政采计划执行和合同签订进度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17-12-11 16:05: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烟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采管办”)近年来精准发力,建成政府采购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政府采购绩效。
政府采购电子监管平台,把“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等角色纳入到统一平台中,功能涵盖了指标管理、采购申请审核管理、采购文件管理、信息公告管理、合同管理等五大类,可在网上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的全流程电子化审核,实现无纸化操作。
政府采购电子监管平台实施后,在实现所有采购流程、项目进度实时监控以及采购数据的自动收集、统计和分析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针对平台的运转情况,市采管办主动对接局业务科室,详细了解了平台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结合各科室和代理机构等对平台的使用体验,征集完善和修改意见,共征集问题和意见28条,及时与软件公司人员对接,逐条提出了相应解决方案,并抓紧完善,以问题为导向,不断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系统的清晰性和便捷性,发挥系统管理的严密性和时效性。
探索的脚步永不停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着采购人迟迟不执行政府采购计划、不及时签订合同等情况,人为地拖延了政府采购周期,财政预算资金执行和支出进度、降低政府采购效率。针对这一情况,烟台市在依托“政府采购电子监管平台”基础上,开发“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及合同进度预警和锁定”模块。
该功能实现了预算指标下达1个月内未编报采购计划,系统自动提示采购人;预算指标下达2个月内未编报采购计划或采购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不签订合同,自动锁定预算指标限制采购人使用等功能,倒逼预算单位抓紧完成政府采购活动,及时签订合同。对提醒采购单位及时执行政府采购,加快财政预算资金执行和支出进度,盘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在系统的帮助下,发现70余家预算单位,涉及1.7亿元的财政资金,处于“休眠状态”,未及时进入采购程序,市采管办随即通过系统将其对应的的364条指标进行锁定限制使用,同时,向其他50家预算单位下发《政府采购督办单》。目前,大部分单位已提报情况说明,并提报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办予以解锁并限期执行,大部分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均已进入采购程序。
“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及合同进度预警和锁定”功能,是对平台的功能的延伸和拓展,对利用“互联网+政府采购”技术对提高监管水平又做出了新的尝试。实现了自政府采购指标导入到建议书备案、代理协议委托到采购合同签订到财政资金支付等关键节点的动态监控、实时提醒、超时锁定,督促了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环节执行。加快了财政预算资金执行和支出进度,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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