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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数量不断增加 山东烟台这样应对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17-12-27 08:06: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据了解,烟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采管办”)去年共接到投诉、举报、检举等案件78件。今年上半年,收到政府采购项目投诉7起、举报信访36起。然而,业内专家认为,政府采购投诉案件数量随着《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实施还会增长。
 
  该办法第六十九条赋予了供应商更多维权的机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这也就意味着当供应商知道自己的排名时,特别是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很有可能进行质疑投诉,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数量将会再次增长。
 
  为了处理好投诉,市采管办采取多项措施提升投诉处理水平。市采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政府采购监管由事前监管转向事中事后监管的形势下,检举和控告以及投诉案件呈集中增长的态势。针对近年来投诉举报案件复杂多样、集中增长的态势,原有的职责分工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因此,市采管办加强人员配备做好投诉处理工作,抽调4名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专职从事投诉处理工作,单独成立政府采购投诉科。
 
  据介绍,在投诉、举报处理中,市采管办首先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政府采购规程入手,按照法定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具体投诉事项,规范投诉、举报案件的前期受理程序,深入细致进行调查取证,统一通知书、回复函等外发文件的格式,强化监督检查档案的整理归集。
 
  其次细化规范与投诉、举报相关当事人的文件往来、文件收发审核、文件存档保存等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投诉举报事项的受理、调查处理和撤回等程序,减少被投诉或举报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风险。
 
  再次依法监督,强化监督管理对业务的反馈指导作用。对具有代表性的经典案例,加以总结整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培训和宣传,以现实形象的实际裁定来现身说法,提升采购人、代理机构和其他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的意识,从根源上减少投诉、举报案件的发生,减少政府采购行政监督成本。
 
  此外,市采管办还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对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每周轮流坐班。确保每一个案例的处理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每一个处理结果都能够经得起法律的推敲,不仅切实保障广大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而且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市采管办通过一系列举措,提升了投诉举报案件处理水平,从采购结果评价入手,倒追采购流程,通过责任倒查,追究当事人责任,着力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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