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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培训代理机构 详解87号令强调贯彻落实

作者:记者柏玲 通讯员顾世鑫 发布于:2017-10-17 08:13: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作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出台后第一个修订通过的部门规章,在18号令的基础上删除36条,新增34条,修订54条。87号令对18号令做了全面修订,在10月1日新规章正式实施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如何把握新政策的调整和变化,推进新政策执行到位?
 
  10月15日-16日,由山东省日照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办的2017年日照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在日照市委党校召开。全市近300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及100余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为期两天,课程设置合理,内容丰富。有政策解读,有实务处理,角度全面,涵盖广泛。授课老师围绕18令修订的背景、修订的目的、修订的条款情况、适用范围等内容,精细解读87号令。并就怎样编制好采购文件、怎样做好开标工作、怎样做好评审工作等内容贯穿讲解。与学员们分享操作过程中如何落实和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经验,详细讲解87号令实施后,政府采购实务操作中需要注意的关键点。
 
  “本次培训是为了积极适应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开阔视野、更新知识,着力提升日照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持续做好日照市政府采购工作提供强力支撑和有力保障。” 山东省日照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来永宾介绍本次培训的目的。
 
  据来永宾介绍,日照市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有65家。他说,代理机构的自身发展壮大为全市政府采购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政府采购目标和政府采购实际效果之间的矛盾。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着从业人员执业能力偏低、责任心不强、竞争不规范等问题。要足够重视这些问题,采取应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通过培训,真正达到站位更高、视野更宽、理念更新,为进一步适应新要求、解决新问题、促进新发展、开创新局面起到有力的助推作用。
 
  采购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三大当事人之一,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既是对采购人和投标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也是协助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过程。因此,来永宾对该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学习,深入领会和掌握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培训,就87号令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操作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和辅导,参加培训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加深理解和掌握,以便在工作中更好地执行落实。更为重要的是,要在平时的工作当中,不断地加强对整个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体系的学习和掌握,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各项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内容要求。
 
  二是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采购工作“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当前,全市上下步调一致,以“一三五”总体发展思路为引领,围绕“追赶、摘帽”“双增双突破”任务目标,把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作为统领经济工作的重大工程,深入推进“突破园区、聚力招引”等及一系列重大举措,掀起了新一轮快速发展的热潮。这就对全市各方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日照市政府采购工作正处于一个新旧矛盾交织、诸多问题汇集、各种困难叠加、内外压力并存的特殊时期,每一位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都应有三个“不”的责任感,要用法治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路,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建立公平市场环境,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创新发展,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社会满意度。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依法办事,把法律法规的精神要义、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到政府采购工作的实践中。各公司要积极适应这些变化和要求,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自身的角色定位,明确职责要求,增强担当意识,不折不扣地将这些规定和要求执行到位。
 
  在现场,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感受到了学员浓浓的学习热情,课程间隙纷纷讨论日常政府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彼此交流经验和心得。“87号令刚刚实行,很多条款掌握的还不够透彻,理解得不到位,参加这次培训,老师逐条逐点的讲解,对我们日后开展代理机构有很大的帮助。”一位参加培训的学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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