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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沭阳 积极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

作者:陈维余 发布于:2017-08-24 20:18:02 来源:
   近年,江苏省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终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建成了具有该县特色的电子化招标采购系统,基本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并于2016年12月成为省招投标改革试点,全面推行“互联网+招标采购”,积极推进招标项目预公告、缩短候标期、减少评委会成员数量、合理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数量、提高市场信用评价分、试行预选招标、部分项目试行“评定分离”、组建定标成员库等8项工作。招标投标改革试点以来,沭阳县累计缩短候标期1600余天,简单项目累计减少评委会成员640余人次,节约评标费用9.6万元,缩短评标时间240余小时,累计使用信用评价320次,节约大量社会资源,提高了招投标效率。
 
  自2008年建立“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以来,该县始终坚持建设工程招标信息在县、市、省三级网站同步发布,接受全社会报名。根据市统一部署,2017年6月20日该县建设工程招标信息开始全面使用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发售均通过网络进行,评标工作也通过网络异地远程进行,建设工程类项目已经基本实现全程电子化;7月20日,政府采购类信息也开始使用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目前,该县采购类招标文件范本已经制作完成,评标专家CA及电子签章工作正在进行,政府采购类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正在积极准备中。
 
  下一步,该中心将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招标采购”机制,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实现交易平台、监督平台以及其他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公开透明和协同运行。通过建立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利用互联网+优势,打破信息孤岛,强化信用信息采集及应用。一是在评标中进一步加大信用分值,信用评价得分较低的单位,将在招投标项目中失去整体优势;二是扩大信用信息征信范围,除招投标不良行为外,建筑建材“飞检”、标后履约检查中发现的不良行为,也纳入征信范围。
 
  坚持全面落实“放管服”要求,促进交易平台公平公正。营造开放包容的“互联网+招标采购”发展环境,全面梳理现有规定,清理一切不合理、歧视性准入和退出条件、附加不合理条件或实行差别待遇,不排斥或限制招标人使用外地交易平台参加本地招标采购活动,逐步实现网上远程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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