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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 建立采购全流程责任清单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17-08-24 10:06: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常州市<a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政府采购</a>中心主任徐勇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徐勇发言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日前从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南京举办的“2017年江苏省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获悉,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围绕委托代理、编制采购文件和拟订合同文本、执行采购程序等政府采购活动的重点内容和环节,对各岗位人员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所承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界定划分,建立采购全流程责任清单。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徐勇在培训班交流座谈环节介绍,该中心近日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业务流程管理和落实岗位责任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中心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通知》中明确的业务流程和岗位责任清单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工作,逐步推进采购工作标准化和业务流程规范化建设,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同时,要求监督科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对各科室和人员执行到位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一是合理设岗,强化权责对应。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和责任主体,细化各流程、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结合自身特点,对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规定,认真梳理不同业务、环节、岗位需要重点控制的风险事项,划分风险等级,建立制度规则、风险事项等台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建立岗位间的制衡机制,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等岗位原则上分开设置。相关业务多人参与,对于开标和评审现场组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谈判、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相关业务,原则上应当由2人以上共同办理,并明确主要负责人员。
 
  二是分级授权,推动权责科学。明确不同级别的决策权限和责任归属,按照分级授权的决策模式,建立与组织机构、采购业务相适应的内部授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政府采购事项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和内部会签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对于涉及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中心在资格条件、评分标准和办法上,必须上会集体讨论把关审核,决策过程要形成完整记录,任何个人不得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突出重点环节管控,确保政府采购项目规范运行。
 
  三是建立责任清单。首先将采购流程进行再造,重新划分责任区间。根据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对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督的全流程、各环节从政府采购计划分配、项目审核、组织采购、现场监督、合同签订及结算等环节设置岗位和人员;其次建立项目责任制,落实责任清单。推行内部管理规范化、业务流程标准化、监督机制常态化新举措,建立采购业务岗位AB角、项目多人联系和重大项目会商等制度,明确岗位和人员的责任清单。中心把业务流程各岗位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监督责任通过发文形式进行明确,做到人人有责、人人担责,最终实现人人尽责的目的;最后是权责对等与依法惩处并行。在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过程中贯彻权责一致原则,因权定责、权责对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问责条款,有错必究、失责必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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