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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参与PPP要解决好三个矛盾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5-07-15 18:02: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部总经理李茂年近日在对上海老港四期垃圾填埋场PPP项目点评时说,此前,他们(包括部分券商)统计了目前PPP的签约情况,近1.6万亿元的项目中,实际签约的只有2000多亿,占比较小。很多金融机构对PPP项目存有观望或犹豫的心态,这反映了一种现状,PPP项目的融资渠道和融资问题还没得到真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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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部总经理李茂年
  推广PPP项目对金融机构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是目前已公布了一万多亿元的大蛋糕。在这个大蛋糕里,对保险,券商,养老基金等各种金融主体来说,都可以发挥重要作用,获得各自的发展机会。但同时也对金融机构提出更高的要求。金融机构参与PPP,面临更大的挑战。
 
  金融机构参与PPP,要解决好三个矛盾。
 
  第一,解决项目的公益性和盈利问题。PPP项目的实施,绝大部分属于公共产品或者公共事业,它的性质决定了项目的利润率不可能太高,并且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取暴利。它是一个长期持续的,不会有太高利率或者太高收益率的一种投资。但作为金融机构或者社会投资人,他们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怎样才能让他们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投资的回报率,这个矛盾需要破题。
 
  第二,解决PPP模式下,长期性和短期资本流动关系问题。众所周知,PPP项目建设周期长,绝大部分金融机构都不会轻易将资金投放二三十年的时间,然后每年获得8%左右的收益,金融资本更多强调的是能够快速流动。对于上述情形,相关部门就需要设立一个良好的机制,保证PPP项目有稳定的现金流,确保项目长期持续运营的同时,增强资本流动性。
 
  第三,解决与不同的主体的协同关系问题。金融机构参加PPP活动,与过去做股权投资或者资产计划所不同的是,它需要自身对项目风险有充分的评估。
 
  以发债为例,企业债特别是城投债,都有政府信用做担保,即使该企业资质差点,信用等级低点,企业本身只要是国有企业,很多主体像社会资本是愿意给它发债的。但是在PPP模式下,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于这种经营性的项目,将来政府不会担保,也不再兜底。金融机构如何做好尽职调查,在如此长周期内,设计好金融产品,金融机构面临的挑战更大。
 
  针对上面谈到的这个问题,李茂年认为,在PPP模式下,第一点是要用专业的人,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PPP不仅涉及到项目本身的技术问题,还包括运营管理,实施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和财务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需要发挥综合的力量,即要有一个优秀的项目咨询机构,有一个强大的财务支持团队,有一个精通法律的队伍。
 
  第二点,机构之间必须协同进行。无论是前期做项目咨询,还是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抑或是运营过程中的资金筹措,都是统一的整体,机构与机构之间需要协同进行。
 
  目前,PPP项目成功案例比较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它的各个环节,都牵涉到很复杂的问题。任何一个部分不成功,任何一个部分有瑕疵,都可能导致整个项目的失败。
 
  比如,大家都知道法律问题很重要,但财务问题同样重要,如果前期没有计算好每个环节可能采取的融资手段,没有评估好能有的融资渠道,项目即便再合法,表面看上去很漂亮,实际根本无法运行。(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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