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四项机制”推进政采精细化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进行一线采访时了解到,2016年浙江全省政府采购金额达到1458.59亿元,比上年增长32%,创近5年来最高增幅。那么,在政府采购高速发展的同时,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如何做到精细化管理呢?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郭定方向记者介绍,为了做到精细监管,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推出了四项机制。
第一项机制是内控机制+省会市县考核促进机制。据介绍,内控机制是指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内部控制机制,主要是把岗位设置好,围绕目标去实施一些制度。省会市县考核促进机制是指对省里制定的政策、目标或者一些重点工作,市县完成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项机制是采购预算执行分析机制。“我们现在分析机制只有全年的采购计划执行情况、节支率,今后要赋予更多的内容。比如我们提出的国产优先、绿色优先、创新优先三大优先战略,这三大指标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占比每年是不是提高了,以后在这个分析机制上都可以体现。”郭定方坦诚,目前很多工作虽然都在一直做,但有些数据很难统计,今后通过“政采云”平台,分析起来就会变得简单,包括采购的产品是不是绿色产品、环保产品、创新产品,是国外产品、中国产品、还是浙江产品,在建供应商库的时候,就会把这些产品内容维护进去,最终采购内容完全能体现出来。
第三项机制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郭定方表示,这项机制主要是针对一些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进行公开,目的在于对违规者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让违规者不敢再有违规行为,为政府采购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第四项机制是与即将成立的浙江政府采购协会配套的内部运行机制。郭定方表示,该项机制的操作模式是让一些行业的领头羊制订“游戏规则”,比如代理机构,今后要统一收费价格,代理机构拼的将不再是价格,而是服务和质量。通过建立有效的行业规矩约束大家一些行为,形成真正的行业自律行为。
“争取通过以上措施把我省政府采购这支队伍打造成能打仗、会打仗、打胜仗的队伍,打造成阳光、廉洁的一支队伍。”郭定方最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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