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位厅长给政采全流程信息公开提要求
作者:赵颖琨 发布于:2017-03-07 17:58: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会同福建省监察厅联合组织召开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动员部署会议。省直预算主管部门、省属高校等120余家单位分管政府采购业务领导及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林贻武代表省财政厅对系统应用工作做了部署安排,并提出三点要求;福建省监察厅副厅长柳红也结合所负责的工作实际对系统部署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
林贻武:统一思想 切实推进系统工作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开发和运行是我省政府采购领域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全程监控机制的有益实践和工作成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挑战,需要省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林贻武表示,做好系统工作需要落实以下三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广系统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九届七次、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二要认真部署,切实落实推广系统的工作要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意识,做好部署应用工作。三要加强协作,努力提升推广系统的工作实效。要从全局高度积极推进,抓住推广应用新系统的契机,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
林贻武表示:“我们将实时关注新系统运行情况,优化和丰富系统功能,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通过共同努力把系统建设成有用、好用、管用的智能化信息管理平台,推动政府采购效率更高、价格更低、质量更优和预防腐败的四种功能有机统一的目标实现。”
柳红:强化执纪问责 落实系统工作
福建省监察厅副厅长柳红对系统建设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系统部署应用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正确认识。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升我省政府采购工作水平。
二是严格落实。要切实用好系统,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工作落实,进一步变革采购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继续推进改革创新。
三是强化执纪。依托省级电子监察系统,对各单位实施政府采购情况予以全面监察,强化执纪问责职能,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到,福建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目前已经具备了正式运行的条件,3月在省直单位部署使用,上半年在市、县(区)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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