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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 明确采购项目需求提交内容

作者: 王少玲整理 发布于:2015-07-03 17:40: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黑龙江省绥化市财政局出台《关于采购人提交采购项目需求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采购人提交采购项目需求情况。
 
  《通知》要求,采购人采购需求填报要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需求完整、明确,必要时要就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意见;采购需求中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要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不可以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采购需求中不能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采购需求中不能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采购人在报送《采购计划申报表》时,编制《采购项目需求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如何填报《采购项目需求表》,该表的格式和要求《通知》也一并附件下发。
 
  例如,在项目需求表填写说明上,《通知》提出,项目需求表要包括资格条件、技术需求两部分。采购人如果提出特定条件须说明原因。在资格条件中,不可以对厂商授权或其他厂商出具的证明材料、注册资金、业绩、国外相关认证等进行要求;技术需求中,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货物的品牌、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工程项目要有施工图纸和依据施工图纸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服务项目须提供服务总体要求、服务标的数量情况、详细具体的服务需求内容及工作量情况。(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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