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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部门做“红娘”

武汉:解决中小企业供应商融资难

作者:赵颖琨 发布于:2016-09-30 13:52:2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今年6月,武汉市财政局印发了《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此举旨在搭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创新政银企合作和服务模式,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支持该市中小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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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门做“红娘”
 
  “目前,我国已进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的黄金期,需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结合武汉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于2016年年初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情况进行了较全面的调查。在调查中发现,虽然目前市场上金融机构及社会平台数量激增,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依然存在。”武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中小企业多为轻资产型,在融资的资产抵押上还处于困境。如何能够为参与政府采购并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提供银行融资是政府采购相关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到,在进行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后,武汉市财政局当起了参与政府采购并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红娘”,搭建起政府采购合同为信用的融资平台。金融机构增加了新的金融品种,中小企业供应商获得了融资。
 
  武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金融机构认为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风险小,还款压力小,融资意愿明显。另一方面,这也是武汉市财政部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切实举措。
 
  政采合同融资遵循“三原则”
 
  在武汉市财政局制定的《方案》中,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指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信用,以信贷政策为基础向供应商提供资金支持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指参与政府采购并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金融机构指参与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
 
  《方案》同时明确了开展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应遵循的三个原则。
 
  首先,遵循“市场主导,财政引导”的原则。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的前提下,财政部门积极引导与协调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但不参与信用融资的具体操作活动。
 
  其次,遵循“自主选择,自控风险”的原则。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并且自愿选择合适的融资金融机构。在金融机构方面,要坚持“两个自主”,即根据内部评审制度和决策程序,自主决定是否开展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自主决定为供应商提供融资额度及融资时间。
 
  再次,遵循“多方参与,加强配合”的原则。财政部门积极协调金融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各方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顺利开展。
 
  明确分工及职责
 
  《方案》规定了财政部门、金融机构、供应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责分工。
 
  首先,作为监管部门,财政部门需要做好政策引导与信息支撑的工作。在政策引导上,财政部门积极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搭建平台,提供信息及政策宣传的服务;在信息技术上,为金融机构提供查询客户端,金融机构可通过查询客户端核实及确认政府采购合同信息。
 
  其次,作为此次《方案》重点主体,金融机构需要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金融机构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渠道,以便向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提供快捷、方便和专业的信用融资服务。二是鼓励金融机构适当降低供应商融资的准入门槛,配备专业人员提供定向服务,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制定相应业务管理规范。对于申报材料完备齐全的供应商,一般情况下,金融机构应该在2周以内完成审批及放款程序;对履约记录良好、诚信度高的供应商,金融机构可在融资额度、融资审查、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以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三是融资利率由双方自行商定,原则上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贷款利率可适当下调。四是各金融机构须按季度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送合同信用融资业务开展情况。
 
  其次,作为此次《方案》的受益人,供应商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使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方式。供应商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信用融资业务时,须对政府采购合同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另外,在与金融机构签订合同后,不得随意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同一政府采购合同只能够向一家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采购人应该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和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如协助金融机构对供应商合同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确认,依据供应商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确认或者更改银行支付信息,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支付款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积极配合做好合同信用融资业务宣传工作。协助各金融机构在投标、开标场所发放宣传资料,让更多供应商了解合同信用融资业务情况。
 
  融资操作分为六个步骤
 
  记者在《方案》中发现,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的操作流程有六个完整的步骤,分别是融资申请、资料审查、签订贷款协议、账户变更、发放贷款及按期还款。
 
  供应商在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即可凭借合同向开展信用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需要审查供应商的申请资料,并通过采购人或者查询客户端核实确认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在完成上述两个流程后,供应商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协议。
 
  在账户变更中,供应商开设的政府采购合同账户不在金融机构的,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账户变更申请,采购人依据供应商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进行账户变更,在武汉市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督管理系统中选择“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变更项,变更信息将同时传送至对应金融机构查询客户端,由金融机构确认后通过查询客户端变更相应的账号。
 
  金融机构根据贷款协议,将信贷资金发放到供应商在的金融机构所开设的账户或指定账户。
 
  供应商需根据贷款协议按时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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