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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采业务培训班召开

作者:赵颖琨 发布于:2016-09-26 16:41:2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9月19日,由福建省财政厅举办的政府采购业务系列培训班正式召开。此次系列培训班为期两天,分别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班、省直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业务培训班。9月19日全天是针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培训班,参会人员共有150余人。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到,福建省财政厅举办政府采购系列培训班旨在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明确各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行为并提高其理解和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的水平。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培训班的主讲人为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青。李青结合上半年开展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针对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实操性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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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青   摄影/赵颖琨
 
    李青表示,在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代理机构在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信息公告、保证金收取、评审组织、确定中标成交、合同管理等九个方面存在问题。其中,李青重点讲解了委托代理方面存在的九个问题,以及文件编制方面的二十四个问题。比如,在委托代理方面,存在委托代理协议无签订日期,未列明委托期履行期限或者采购完成的期限,委托代理协议签订时间迟于招标文件评审时间、协议签订的有关材料中并未发先协议签订人的授权函等问题;在文件编制过程中,问题集中在投标邀请注明的质疑时间不合规定、未明确对小微企业及监狱企业给予6%-10%的价格扣除、无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条款等方面。
 
  李青表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该优化内部管理,提升自身水平,可设置“总工”一岗位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各项工作进行审核与把关;代理机构应该提升自身责任感,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对每一个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都做到负责用心;在与采购人的合作中,代理机构应该为采购人考虑好细节,做好参谋。这样一方面有利于今后代理工作的开展和企业做大做强,另一方面也是对代理机构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化发展的要求。
 
  此次培训班还特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前调研员肖宝铭,其针对代理机构如何处理供应商的询问与质疑等问题进行深入讲解。
 
  据悉,9月20日上午,福建省财政厅将针对采购人关心的政府采购业务问题组织省直单位采购人培训,参会人员约为180人;下午将对80余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评审规范及操作流程的培训,并结合具体政府采购案例进行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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