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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广陵 强化供应商诚信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5-06-18 13:22:0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财政局近期出台了《广陵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建设和管理供应商诚信档案,明确了供应商计入诚信档案的八类失信行为及十一类不良行为,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的经营活动的具体办法等。

  本办法的出台规范了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采购行为,打造并维护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公平竞争环境,保障了所有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供应商诚信管理制度,在政府采购招标网上设置供应商诚信记录和不良行为公开曝光台,接受社会监督,对促进阳光采购行为,规范供应商的诚信经营都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对该区政府采购规范运行也起到积极作用。(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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