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政府采购贷” 授信金额4500万元
作者:董莹 通讯员 康英 发布于:2016-08-10 15:05: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河北石家庄“政府采购贷” 授信金额4500万元(资料图)
财政部近年来连续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地方政府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也在积极响应,结合各自实际,对如何利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出台了相应的地方规章制度。比如,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河北省石家庄市财政局积极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合作,于去年推出了“政府采购贷”业务,那么该市的“政府采购贷”业务开展情况如何呢?日前,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采访了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处长王力斌。
据王力斌介绍,该市“政府采购贷”业务扶持的对象为在石家庄市政府采购活动中中标、成交且自愿选择该融资模式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本身存在规模小、资产少、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情况,造成其融资难的问题非常突出,严重制约了小微企业发展。”
王力斌告诉记者,因为政府采购活动有其特殊性,多数政府采购项目存在3个月或以上账期,不少小微企业中标后,由于没有资产抵押或担保,难以取得银行贷款,只能向社会金融机构临时拆借,导致成本过高,利润空间降低。该市推出“政府采购贷”旨在能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政府采购贷”和普通贷款相比有哪些明显优势呢?王力斌认为,“政府采购贷”的优势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无需抵押,只需中标企业在合作银行开立账户,作为政府采购项目的指定收款账户,为中标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了资金保障;二是业务流程简单,企业只需向合作银行提供相关资料,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保证中标项目的顺利进行;三是资金使用方式灵活,在授信额度存续期内,中标企业可根据自身资金使用需求决定资金使用周期、还款方式等,有效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率。
王力斌透露,自2015年10月28日石家庄市财政局积极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签订合作协议以来,截止2016年4月,该分行已受理“政府采购贷”业务10户,预计授信金额4500万元。其中2016年3月为中标企业授信1500万元,并发放了全市第一笔“政府采购贷”1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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