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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考核以及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等

四川德阳部署2016年政采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6-07-15 08:51:05 来源:财政部

  近日,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德阳市财政局及时安排部署本市201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考核以及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明确监督检查、考核及绩效评价的内容。监督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十个方面内容。代理机构考核内容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水平、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询问质疑答复情况、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评审条件和设施、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协助配合财政部门监督管理情况。绩效评价内容为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执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情况;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专业性、效率性、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政府采购结果是否物有所值,政府采购活动参与者和采购项目使用人或者受益者满意度等内容。


  二是限定监督检查、考核及绩效评价时间。监督检查、考核及绩效评价工作共分准备、自查、现场核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等五个阶段,整个工作将于6月10日至10月20日完成。最后,财政部门形成本级监督检查工作报告、考核报告、绩效评价报告。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考核及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和“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工作。要合理确定对象,重点关注有质疑投诉、采购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做好工作底稿及相关记录,完整收集资料;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要认真梳理相关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整理,按时提交报告。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相关机构、单位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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