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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新型招标方法

浙江海宁:评定分离有效试行

作者: 发布于:2016-07-07 10:48:33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招投标“评定分离”


  近日,海宁市首个招投标“评定分离”项目“红郡府邸项目桩基检测”顺利完成定标,标志着该市规范与创新招投标试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4年,经省发改委批准,海宁市成为全省首个规范与创新招投标试点县市,招投标“评定分离”作为试点的内容之一在该市先行先试。招投标“评定分离”,就是将评标委员会评标和招标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分离,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推荐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定标,确定中标人。评委在评标环节发挥作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最终中标人,做到还权于招标人,实现业主“权责统一”。


  试点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称PPP项目)、服务类和货物类项目招标程序,规范评委评标,减少评委不规范行为的发生。目前,该市“评标分离”的试行范围为PPP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投资控股企业项目限额以上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服务类招标和电梯、空调、材料等货物设备招标,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选择是否采用评标定标分离的办法,今后将根据试点开展情况稳步推进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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