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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政采强化结果导向 规模年均增长27.9%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16-06-13 16:42:3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青海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建勋作主题报告
 
青海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建勋作主题报告
 
  “青海省政府采购规模从2011年的3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13亿元,年均增长27.9%;政府采购总额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2011年的3.4%增长到2015年的7.5%。政府采购实施范围从货物类向工程类、服务类及PPP领域拓展,采购内容也从传统通用类货物服务逐渐向专业新型的货物服务拓展……”
 
  在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青海省过去五年政府采购工作还呈现出哪些亮点,下一步该省又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在6月13日召开的青海省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青海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建勋对过去五年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部署下一步政府采购工作。
 
  推“一主十八辅”制度 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王建勋表示,2011年该省先后制定出台了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为主,以《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监督管理办法》等分别针对政府采购方式审批、评审专家管理、合同履约验收监督等重点环节的18个具体制度办法为辅的“一主十八辅”制度体系。
 
  2012年起,该省对“一主十八辅”进行补充完善,制定了《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及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青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青海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管理办法》、《青海省政府采购开标评审管理办法》、《青海省政府采购监督员管理办法》及《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管理及履约验收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目前,财政厅正在拟定《加强政府采购领域内控管理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方面,该省简化工作程序,将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并于去年12月1日,上线运行了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省级政府采购计划备案、采购计划变更管理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规范采购文件编制,该省研究制定了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和货物类项目招标文件标准化文本;通过规范和强化采购过程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和纠纷处理等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2011年以来该省先后对评审专家库进行两次扩容升级,库中现有各类专家1300余名,专家的日常管理和抽取使用实现了自动化和电子化;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该省各级各类政府采购制度规章、办事流程、工作动态等均及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更加透明。
 
  此外,青海省财政厅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节能绿色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优先采购国货等制度办法。通过落实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督导落实、开展抽检验收等使政府采购执行效果不断提升。政府采购违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五年来,该省共依法对27名采购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通过不定期个别约谈、举办现场座谈会、现场交流答疑等多种形式加大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的培训指导。
 
青海省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现场
 
青海省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现场
 
  强化结果导向 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发展中还存在的制度体系不完备、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不高、基层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王建勋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该省政府采购管理改革的总体思路,即:努力构建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制度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放管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结果评价体系,加快实施政府采购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步伐,大力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重大变革。
 
  为此,王建勋要求下一步应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各级财政部门要重点建立健全操作执行和监督问责方面的规章制度,积极研究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增强政府采购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对使用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开展的采购活动,都要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加强和规范服务类项目、PPP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质量。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在采购过程规范化、采购文本标准化等方面加强研究创新。各市、州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政府采购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升制度制定的针对性和适用性等。
 
  二是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内控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内控制度,明确防控重点,强化内控措施,督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梳理细化采购执行的全部流程和各个环节,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多发、易发问题,紧紧扭住需求和评审规则制定,开标评审、合同订立及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要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或职责分离、授权控制等内控方法,探索建立单位内部采购归口管理、重大采购事项内部会商等多样化内控机制等。
 
  三是稳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要加快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的应用推广,实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执行交易环节的协调联动,闭环运行,逐步推动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纳入系统管理。加强政府采购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和大数据分析,优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等信息系统的衔接贯通。大力加强青海省政府采购网站建设,实现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
 
  四是协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要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坚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和以电子化平台为主的转变方向,以整合为契机,探索建立统一采购交易规则体系。同时,严格履行制度制定、合同备案、投诉举报处理等法定职责,对政府采购中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
 
  五是巩固加强组织领导和作风建设。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的主管领导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的各项改革举措和改革中的难点、疑点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制定工作规划、组织业务培训、开展监督检查等多种手段,推进政府采购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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