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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声音:四点建议 完善评审专家管理

作者:王冰梦 发布于:2015-06-05 11:50:4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政府采购中,专家评审是实现公平、公开、公正的“三公”原则最为重要的环节,也是直接决定谁能成为中标供应商的关键点。

 
  “目前政府采购专家存在数量不足,很多采购项目无相关专业的评审专家;专家不专,部分专家业务能力不强,专家不专的现象比较突出;部分专家职业道德水平较低,存在专家为谋取个人私利,打分出现畸高畸低的现象等问题。“在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山东省济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科长肖善良针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在谈及这些问题时,肖善良认为,造成专家不专的原因首先是缺少对评审专家专业能力的评判机制。虽然申请专家时要求其“精通专业业务、熟悉市场情况”,但实际工作中仅审查其提报的书面材料(如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没有也无法对其真实专业水准进行评判。
 
  其次是缺少必要的入职教育和后续培训的制度设计。对评审专家的知识培训和教育明显不足。相对于代理机构而言,对评审专家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明显不足。
 
  为此,肖善良建议一要严把入门关。严格限制申报专业个数(如只能申报1个或2个专业)且只允许申报与其专业技术职称关联度较高的专业。长远来看,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政府采购专家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基本测试题库,凡申请评审专家的,须先通过专业能力水平测试。
 
  二要加强对评审专家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思想和业务水平。
 
  三要严格评审专家考评。按照一定时期的评价结果对评审专家进行分级管理,级次高的专家优先选中,级次与其应获报酬挂钩,优胜劣汰。
 
  四要严格问责制度。针对不同情况细化处罚措施,禁止一定时期不得参与评标或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处分信息全省公开,若被取消专家资格将不得再申请专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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