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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

作者: 发布于:2016-05-30 10:51:31 来源:财政部网站
河北政采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发布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重庆市财政局迅速行动,将在6月份自查和7月份自查报告书面审批的基础上,组成检查小组和聘请第三方机构,8月份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范围主要是近三年内未检查过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每家代理机构随机抽取5个2015年代理的采购项目进行检查。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政府采购活动,抽取部分项目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将检视受查对象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十个方面,以及内部监督管理体系、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的评审条件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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