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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昌“三个狠抓” 规范政采

作者: 发布于:2016-05-13 10:25:49 来源:财政部网站
江西广昌“三个狠抓” 规范政采


  今年以来,广昌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狠抓采购质量,推进阳光采购,不断提高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是狠抓制度落实,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格审批手续,促进程序更加规范,过程更加透明。同时进一步细化了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采购部门、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的职责,形成多方参与、相互监督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做好采购信息的公开,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有关应予公开的事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证采购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狠抓监督管理,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采购监督部门的监督职能,既要善于监督又要敢于监督。在行使监督权时往往会受制于被监督单位的制约,加上《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不够明晰,很多人想着法子钻空子,在监督过程中要善于利用现有条件,严肃处理“打擦边球”、“钻空子”等行为。敢于行使同级监督权利,打消“穿小鞋”、“碰钉子”等顾虑,严格行使手中监督权利,确保政府采购货真价实。


  三是狠抓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干部服务水平。以“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好党章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增强采购干部抗腐拒变能力。同时,继续开展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教育培训,严格依法行事,以法约束和行规范采购为。认真学习并精通掌握《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对有关法律条款的熟练运用和驾驭能力,不断规范和指导自己的工作行为。


  一季度,全县共完成实际采购金额184.23万元,比预算采购资金195.46万元减少了11.23万元。共处理质疑、投诉问题3个,上缴罚款1.71万元。切实提高了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益,有力地维护了采购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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