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培训班成功举办
培训班现场
本报讯(记者 王少玲)4月9日,由财政部国库司与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联合组织的地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培训班,在山东烟台成功召开。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集中采购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集中采购机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20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班。
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
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副主任王庆阁
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调研员王文虎主持。
记者在会场了解到,培训内容主要是《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立法背景及意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在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重点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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