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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阳山农村“三资”监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作者: 发布于:2015-03-18 09:09:09 来源:财政部网站

 

  阳山县县委、县政府力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立足实际,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确保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落到实处,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行“村、组账委托镇代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得到有效的监管,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源头防腐,化解基层矛盾。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而引起的矛盾纠纷在农村时有发生,给社会带来多种不和谐因素。通过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农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有效化解农村工作中因村组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而引起的矛盾纠纷。

  三是盘活现有资产,实现财富增值。2013年我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我县依托县镇村三级社会综合服务网络,全面建成农村集体“三资”交易中心和农村集体“三资”财务集中核算监管平台,规范我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和小额工程竞价,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四是加强惠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没实行“村、组账委托镇代理”之前,村小组集体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划拨至村小组长的个人账户,曾出现挪用的现象。实行“村、组账委托镇代理”后,村小组使用这笔资金,需向镇三资信息服务中心提供村民户代表的会议纪要,填写资金申请,镇三资信息服务中心做好相关审核手续后,将资金划拨至村小组用于公益事业,有效破解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及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问题带来的负面影响,为落实国家支农惠农强农政策,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绩效提供重要平台。

  截至2014年12月止,全县167个村(居)委会及3108个村小组已经完成了“村、组账委托镇代理”工作,委托代理资金为4696.43万元,已有540宗农村集体“三资”项目和乡镇小额建设工程在镇级综合交易中心成功交易,总交易额为6509.22万元,增收节支619.28万元。具体交易情况:乡镇小额建设工程竞价交易341宗,交易底价4791.46万元,交易额4559.91万元,节约231.55万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69宗,交易底价1085.57万元,交易额1469.31万元,增值383.74万元;个人资产资源交易130宗,交易底价476.69万元,交易额480.00万元,增值3.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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