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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应在阳光下形成常态化程序

作者:李梦成 发布于:2015-03-17 08:22:03 来源:红网

  

  据报道,从2014年底就开始试运行的红网“政府采购频道”,主要目的是湖南省为充分利用新闻门户网站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宣传政府采购政策,扩大政府采购影响,增加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让公众更及时全面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实现阳光采购。

  毫无疑问,相对于政府部门借助媒体零星发布一些采购方面的信息,采购频道的开通,无论从信息公开,还是规范流程,抑或是提升政府的公众形象,都显得极为必要。

  因为长期置于暗箱之中,许多地方的政府采购成了贪污腐败的温床,里面的“猫腻”几乎是公开的秘密。诸如“买贵不买对”、“求洋求贵”、“质次价高”等一系列政府采购乱象,在一些贪腐者眼里,这些都是“太正常不过”。很大程度上,这些采购乱象缺乏程序规范,从头至尾都“见不得光”,十分严重地损害了政府的公众形象。为此社会公众要求信息公开透明的呼声越来越高,越来越迫切。

  事实上,为规范政府采购与回应主流舆论,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信息公开作了比较严格的要求。这些具体要求直接产生问题的环节,且可操作性强,主要体现为“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必须公开”,“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大问责处罚力度”等。这些规范措施的生效,从程序上为推进“阳光采购”提供了制度保障。

  那么基于这一从国家层面出台的“采购条列”,又该如何利用媒体平台,去有效地规范采购行为,形成一种常态化的机制呢?很显然,开通采购频道无疑是一种最基本的方式。换言之,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在阳光下形成常态化程序。而这正是红网“政府采购频道”对于推进阳光采购的价值所在。

  所以在公众看来,采购频道的开通至少有这些方面的功效:一是在政府采购工作的各类社会监督中,统一的频道为公众参与监督提供了较为核心的平台,为社会公众及广大网民质询采购各方提供有效路径。一旦发现采购行为不符合程序,或者存在着某些“漏洞”与乱象,公众可以提醒调整相应的采购工作,或通过这一平台接受回应与释疑。

  二是利用高效的媒介沟通机制,可以更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与改善社会民生。在程序规范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不能仅仅止于发布招标公告,而也要及时完整地公开后续的中标信息、进度及交易情况。如此,这不仅仅可以从根本上遏制“天价采购”、“黑心采购”等乱象,切断寻租腐败的源头,而且还可以为市场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总之,只有在阳光的普照下,形成“常态化程序”,进而利用“反馈纠错机制”及时矫正问题,才能有效地规约采购过程的交易各方,顺利且常态化地推进“阳光采购”,使政府采购真正迈入平台化、常态化、法制化、市场化的轨道。

  文/李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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