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山东济宁市财政强化内部控制见成效

作者: 发布于:2015-03-16 09:58:46 来源:财政部网站

  

  济宁市财政在推进系列改革的同时,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加强内部控制,强化责任落实,给自己设定“规矩”,确保实现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双安全”目标。

  一是完善内控机制。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财政系统自身建设,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持久动力。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规范内部流程,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编制执行、政策兑现落实、资金拨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将落实主体责任和廉政风险防控有机结合,成立内部控制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室,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组织领导。在全市财政系统内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落实的通知》,对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具体范围、行政过错分类、责任划分与承担、追究方式及提起和实施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给本系统工作人员套上“紧箍咒”。

  二是建设法治财政。建设法治财政,是推进依法科学理财的重要前提。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加强对《宪法》、《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严格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行政权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大力整饬财经秩序,所有公共财政资金一律接受审计监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着力解决当前财经纪律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有权必有责、违法违纪必追究,牢牢守住资金安全的“底线”和防腐败的“红线”,使财经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把财政业务工作与严肃财经纪律紧密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财政运行管理,规范履职履责行为,强化权力制衡约束,构建权责统一、制度完备、管理科学、流程优化、标准明晰、执行高效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坚持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围绕锤炼干部队伍,强化正风肃纪,认真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活动,抓好隐形“四风”、“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切实做到从严带队伍、从严管干部、从严抓作风,实现干部廉政和财政资金“双安全”目标。

  四是加强源头控管。管好钱、花好钱,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围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资金审批、拨付程序,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查。完善专项资金分配方式,积极推行因素法、竞争性分配、切块下达等分配方式,及时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实现政策公开、项目公示、分配公正、程序透明。加大财政公开力度,今年全面公开市县两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以公开促监督、以监督促规范。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