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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专员办:部门预算监管“发力起航”

作者: 发布于:2015-03-12 09:42:52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期,河南专员办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要求,建立四项机制,完善预算监管体系,不断强化财政部门预算监管业务。

  一是建立业务培训机制。部门预算监管业务涉及预算、国库、账户、资产、政府采购等方面,专业素质要求高。我办建立以培训和实践为主的学习机制,增强理论知识;同时组织人员到有代表性的预算单位,利用开展检查调研的机会,加强实践学习,增强实践能力。

  二是建立事项通报机制。根据属地中央基层预算单位数据采集情况,对存在的预算执行效率不高、项目支出进度与实际不符、“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数与实际有差距、账户开立备案手续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向预算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其尽快整改、完善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是构建监管长效机制。河南有800多个属地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级次多,单位性质多样。我办充分利用现有授权,通过约请谈话、现场调查、专项检查等各种手段,与各级预算单位建立长期联系,充实监管内容、提升监管层次。

  四是建立内控防范机制。对目前授权开展的国库直接支付、银行账户管理等主要业务,按照“岗位定措施、业务定流程、执行定人员”的要求,严格行权标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控制和解决暗箱操作、无序操作等行为发生,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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