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推进财政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过去一个时期以来,困扰和制约财政监督工作的一大瓶颈问题就是预算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及财会人员的法治意识普遍不强,对财税法规缺乏敬畏心,加之财政监督干部行使自由裁量权失之于宽,导致财政监督的实际效能不高,威慑力不够。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全面推进,特别是新预算法的实施和税收征管法的修订,法治在财政工作中的作用更加突出,财政监督工作的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加之,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实施的“约法三章”,首次将财经纪律上升到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同等重要的地位,形成了廉洁从政、厉行节约的新常态,为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效益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宝鸡市财政监督检查处党支部组织财政监督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新思路后综合研判认为,财政新监督常态,与经济发展大环境紧密相连,是经济发展新常态、财政改革新常态、法治建设新常态相互交织后在财政领域的集中反映,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有压力和挑战,必须创新理念、积极作为、主动适应。
第一,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专项资金绩效监督和会计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保障财税政策执行、维护市场秩序、服务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集中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规范检查和处理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有效控制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要研究建立责任追究和重大问题通报制度,督促被查单位整改落实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增强财政监督的威慑力。
第二、保障财政政策实施,促进财政增收节支。严肃查处利用虚假会计信息偷逃国家税收、骗取财税优惠政策、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行为,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和财政资金得到合理使用。每年选取总量十分之一的财政专项资金作为检查重点,对县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每年选取部分市级部门开展部门决算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反映和纠正政策执行中的违规问题,规范政策执行,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财政改革顺利推进。
第三、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取教育、社保等领域作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涉农补贴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引导资金更多地流向“三农”。
第四、优化方式方法,推进财政监督全流程管理。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探索开展网络监督。要积极创新财政监督方式,坚持监督与管理相融合,进一步促进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检查与调查相结合,审核审批与抽查核查相结合,处理问题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相结合,突出事中监督检查,逐步提升财政监督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与控制能力,加强对财政资金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