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犹“三个明确”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5-03-10 10:27:27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清理整合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上犹县财政局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是明确清查基准和范围。此次清查基准日以2015年3月10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是对全县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原占有使用和调整后占有使用的土地、房屋建筑物等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
二是明确清查方法和内容。此次清查由各单位自查上报,所属二级单位由主管部门核查后统一并表上报。清查内容包括土地、房屋名称及性质、坐落地点、建筑年代、使用面积、使用情况等。
三是明确清查要求和责任。认真清查,如实填写资产清查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单位主要领导对清查的真实性负责。按时上报清查表,对逾期不报、少报、瞒报和漏报,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流失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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