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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四机制”规范乡村债权债务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5-03-09 14:48:27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年来,新干县不断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随之乡村债权债务规模也增大,为高效管理好乡村债权债务,该县多措并举着力构建乡村债权债务管理新机制。

  一、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乡村债权债务电子数据库,将乡村债权债务增减变化情况及时录入乡村债权债务监管系统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一次清理核实,区分来源、用途逐项登记造册,明确债权债务数额。

  二、建立健全化债控债机制。编制偿债计划,采取清收化债、核销冲债、盘活化债、争资消债、节支控债等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债务。乡村两级禁止举债或为单位(个人)贷款提供担保、抵押或出具承诺,严禁形成新的债务。因擅自举债或提供经济担保、出具承诺等形成新债的,对乡村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建立健全减债激励机制。实行乡镇债权债务管理以奖代补,以奖代补资金列入县财政年初预算,县财政根据各乡镇实际清收债权和实际化解债务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奖补资金的80%必须用于偿债。

  四、建立健全债务预警机制。建立债务监测预警机制,设立债务警戒线。通过设置债务率、偿债率、债务财力增长比等监测指标,及时对乡村债务规模及其风险进行监控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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