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召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视频会议
2月10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省财政厅召开全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庆江就2015年全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提出七点要求。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来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财政党员干部牢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国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遵循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始终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以党的纪律规矩为标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王宪魁书记的讲话要求,一一对照检查,深入整改不守纪律规矩的问题,努力做到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加强对守纪律讲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约谈提醒,严肃查处违反规矩纪律的行为。
二、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履行全面领导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班子成员要担负起分管工作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推动主体责任向下延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党组织高度重视、一如既往地支持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坚持对腐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旗帜鲜明支持财政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及查办案件。
三、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源头治腐的财政管理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进一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已经取消、下放的审批项目,加强后续监管;对现有审批事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优化审批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项任务。在抓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等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制度。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扩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范围。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覆盖面,推进市辖区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大公务卡结算改革力度。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扩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范围。强化财政专户管理,堵塞监管漏洞。围绕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继续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
四、加快内部控制建设,规范财政权力运行。要求厅内各单位加快制定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并切实抓好执行,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厅监督检查局抓紧研究制定内部控制办法,逐步建立起覆盖厅内各单位与监督局之间业务全流程的内控制度;各地财政部门加快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和机制建设,强化对财政业务及管理中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
五、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经济秩序。把新预算法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加大学习教育、培训宣传力度,全面落实新预算法各项要求。继续抓好市县财政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清理检查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开展会计监督检查、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检查,以及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坚决防止财经违纪违法问题反弹。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增强对财经纪律的遵从度,维护良好的财政经济秩序。严肃问责财政部门执行财经纪律、开展同步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懒政庸政怠政问题,公开通报批评监督不力、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
六、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六不让”为载体深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调查研究等相关制度。对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制度措施,扎进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严格贯彻落实作风建设等各项规定,狠刹节庆不正之风。
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严肃查办财政干部贪污贿赂、挪用侵占、腐化堕落、以权谋私的案件,政府采购、中介机构执业以及财政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和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财政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依法依规受理信访举报,严肃执纪问责,维护法纪权威。同时,研究制定省财政厅工作人员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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