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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作者: 发布于:2015-03-06 15:14:22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对打造透明预算、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按照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对预算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市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稳步深入推进,呈现以下亮点。

  一、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2015年,上报市人代会审议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共120家,除涉密部门,均将按要求公开本部门预算。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已基本涵盖了除涉密部门外的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二、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在2014年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将首次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政府购买服务信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使预算内容更加完整。

  三、细化程度进一步加强。2015年,首次将部门预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公开基本支出。

  四、报表体系进一步健全。2015年重新设计了部门预算报表体系,实现了上会、批复、公开三个环节的报表体系的统一,确保实现财政部提出的“部门预算应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表全部公开”的要求。

  五、公开形式进一步创新。在以往通过部门网站公开预算的同时,今年首次与首都之窗网站进行合作,各部门预算信息除在本部门网站公开外,将全部在首都之窗网站的“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专题”集中展示,便于接受舆论媒体和社会公众的查阅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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