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省财政厅部门预算
(2015年3月2日)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制定全省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省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3.负责管理省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监督各市州及省直管县预算的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和省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制定全省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省级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财政省直管县改革。
4.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责任;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国家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查处违法发行和销售彩票行为,监督和控制彩票发行额度,审批彩票发行和销售方案,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制定和实施全省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甘肃分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全省政府采购制度,负责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业务;按规定管理省属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财务活动。
8.负责办理和监督省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9.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管理政府贷款业务;承担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欧洲投资银行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以及相关的联合融资贷款赠款项目的信用评估和资金管理及转贷工作。
11.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省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3.制定全省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4.承办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甘肃省财政厅部门预算包括:财政厅本级预算、厅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如下:
1.财政厅本级
2.省属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
3.省财政厅预算审核中心
4.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
5.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
6.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
7.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8.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9.省国外贷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0.省财政厅数据网络管理中心
11.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
12.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13.省财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14.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15.省财经政策研究室
16.省国外贷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外联络处
17.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委
18.省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19.省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10,609.62万元,比上年增加1,698.18万元,增长19.06%。其中:财政拨款10,609.62万元,比上年增加1,698.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财政集中管理的公务员医疗费补助、医疗费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全部纳入了部门预算,预算相应增加239.71万元;二是差旅费、取暖费等公用经费标准提高,预算相应增加384.89万元;三是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标准提高,预算相应增加96.93万元;四是根据国家规定,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罚没票据、医疗票据统一由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出售,收入上缴省级财政。财政票据增设二维码防伪标识,成本及使用量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相应增加1130.62万元;五是其他专项经费预算减少153.9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4,362.9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41.12%,较上年预算数增加721.53万元,增长19.8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1.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83.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8.37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6,246.7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58.88%,较上年预算数增加976.65万元,增长18.53%,主要是财政票据印制工本费增加1,130.6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2.79万元,同口径比上年预算增加36.03万元,增长10.10%。
1.公务接待费6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15%。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324.7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8.03万元,增长17.35%,主要是预算核定的公务用车运行费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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