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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走在阳光路上

作者: 发布于:2015-03-23 11:23:17 来源:内蒙古日报

  政府采购因其秉承“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而被誉为“阳光事业”。

  和其它改革一样,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也不是一蹴而就。从改革初期的制度设计到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管、执行体系,从几十辆公务车辆的采购到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民生项目,我区政府采购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依法采购从自身做起

  政府采购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改革面临的首个难题是管理体制如何设置。改革之初,我区财政部门设立了政府采购管理处和政府采购中心,监督管理与执行采购的职责同属于一个部门。

  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当时自治区财政厅即要求财政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建立“管采分离”制度。年底,自治区财政厅撤销了原属于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中心,人员、编制均从财政分离,同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组建采购中心。

  2003年2月18日,伴随着《政府采购法》的正式实施,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挂牌成立。自治区财政厅在全国较早按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完成了监管与执行的分离,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改革之初的体制设计至关重要,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实践证明,“管采分离”模式为政府采购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民生项目传递正能量

  我区政府采购从1998年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为某单位采购数台公务车辆开始,当时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还处于试点阶段,采购项目只有货物类。

  2004年,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实现零的突破,会议、培训、公务车辆加油、保险、印刷等项目首次实施定点采购。

  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工程类采购项目有章可循。

  2014年,自治区财政厅与自治区发改委、住建厅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管理办法》,实现了对工程类项目的全流程监控。近年来,随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推动廉洁政府建设要求的深入贯彻落实,我区公务车辆采购明显减少,而民生项目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2004年,自治区农村牧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采购启动,拉开了民生项目采购的帷幕。“花钱少、办事好”是大家对这次采购的普遍印象,据自治区教育厅提供的数据显示,通过公开招标,两年采购硬件所节约的资金,足够建设128个计算机教室。

  “民生采购无小事”,自治区采购中心受自治区残联委托,连续3年为全区听障儿童采购的100台电子耳蜗,中标产品均为国际市场上技术领先的优质产品,经内蒙古人民医院专家实施手术,现已全部配备用于听障儿童康复训练。通过跟踪走访,受助儿童家长表示高度赞誉。

  随着民生资金投入力度的加大,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民生的重大采购项目越来越多。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中民生采购项目占到近70%。“草原书屋”工程建设是近年来投入较大、实施周期较长的民生工程之一。自2008年起,连续5年通过公开招标,共建“草原书屋”11275家,其中蒙文书屋2152家,汉文书屋9123家,共投入建设资金2.3亿元。通过政府采购,所有采购的图书均打到5.5折以上。

  公开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的首要原则。

  2004年,财政部颁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规定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法律法规、财政部门受理投诉的联系方式和投诉处理决定、财政部门对采购中心的考核结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均为必须公告的内容。

  目前,自治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主要是内蒙古政府采购网,该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分网站,与全国信息互联互通。同时,盟市、旗县的信息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发布的方式实时上传。2014年,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近万条,访问量超过400万人次。上述必须公告的内容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站上都有对应的栏目,登录后会看到相关内容。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之初,人们最大的担忧是“变分散腐败为集中腐败”。其实,分散与集中最大的区别不在于如何组织采购,而在于有无信息发布要求。政府采购要求相关信息必须发布。试想,某个政府采购项目,从招标公告到技术参数,从供应商条件到开标报价,从中标金额到合同履行,从评审委员会名单到质疑、投诉受理方式等等都晒到互联网上了,谁还敢在“地球人都知道”的情况下搞暗箱操作、违规采购?

  2015年,新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都从不同层面和角度提出了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的明确要求。如果说,以往工作中,是在政府采购整个流程中选取了一些重要节点进行公开。那么,下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就需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查漏补缺,实现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再到采购结果的全覆盖、全透明,建立覆盖政府采购全过程的信息公开机制。

  梳理我区政府采购及其采购制度改革发展历程,我们欣喜地发现:走在阳光路上,政府采购便增添了一份监督力量,多了一份发展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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