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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财政局公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情况 9宗举报 2宗坐实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网 发布于:2015-02-05 08:45:07 来源:东莞市财政局

  2月4日,东莞市财政局对外公开了一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举报投诉案件处理情况。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公开的9宗举报投诉案件中,有2宗案件经财政部门调查后被坐实,不仅相关政府采购项目被判定无效或重新采购,相关竞标人也被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涉及评标公正性举报投诉居多

  从公开的信息看,市财政局此次公开的9宗案件均发生在2014年,分别是厚街镇属小学电教化及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樟木头医院医疗设备项目、东莞市职业技术学院证券与银行实训室专业设备购置项目(重新招标)、“茶山镇‘四害’政府采购项目、东莞市凤岗车检场电子地磅改造升级采购项目、东莞市民艺术中心、工人文化宫室内剧场舞台机械、灯光音响及放映设备采购项目、广东医学院计算机、投影仪和打印机项目包B、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数字城管系统建设项目、以及2014中国(东莞)国际科技合作周布展和活动筹备业务外包项目。

  从9宗案件举报投诉的内容看,针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性、以及存在围标串标情况的质疑居多,质疑内容主要集中在评标专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审。

  以樟木头医院医疗设备项目举报案为例,举报人在给市财政局的举报信中称,江西省德良贸易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业绩文件的违法情形。经审查,市财政局依法对举报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于2014年6月4日依法作出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经核查,江西省德良贸易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投标过程中提供的两份业绩证明材料与实施情况不符,为虚假材料,构成“提交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为此,市财政局认定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无效。

  市财政局还对该公司处以该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即6580元的罚款(采购中标金额1316000元×5‰),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东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

  有企业被禁3年不许参加政府采购

  作为公开案件中受到处罚的另一家企业——东莞市天雅火乡传播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同样涉及提供虚假材料,不同的是,该企业是在社保参保资料上做了手脚。

  据通报,2014年年底市财政局收到有关“2014中国(东莞)国际科技合作周布展和活动筹备业务外包项目”的举报信。根据举报信反映的情况,市财政局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2014年12月29日,市财政局依法对东莞市天雅火乡传播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编号:东采公[2014]14号)。

  经核查,东莞市天雅火乡传播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投标过程中提供的社保参保人数“人员名册”与事实情况不符,为虚假材料,为此,市财政局对该企业处以该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罚款,即人民币14470元(采购中标金额2894078.93元×5‰),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3年内禁止在东莞参加政府采购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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