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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豫:招投标市场全面实行黑名单制

作者:王少玲 通讯员 马道刚 发布于:2015-05-20 11:03:4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本报讯(记者 王少玲 通讯员 马道刚)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出台了《招投标市场黑名单制度暂行管理办法》,在招投标市场全面实行黑名单制度,以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如果不遵守招投标纪律和规章制度,提供虚假的证件、证书、资质证书等资料,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的等26种情形都将被列入黑名单。


  不仅如此,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如果有提供的信息、资料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泄露与交易活动有关、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等11种情形同样也将会被列入黑名单。


  列入黑名单后有什么影响?该负责人介绍,对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将实行诚信档案扣分制,这无疑会削弱其今后在招投标活动中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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