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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采保质三大法宝可借鉴

作者:崔卫卫 发布于:2016-01-22 16:46: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围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近年来主抓的“保质”问题,政府采购信息网/报记者面访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黄钢平时,他透露了保证质量的三个法宝。

广西政采保质三大法宝可借鉴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现场
 
  采购人入手抓“保质”
 
  黄钢平介绍,《条例》已经明确规定,采购人要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所以编制招标文件的主体责任人应该是采购人,采购需求是否合理与质量密切相关。
 
  但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有采购人向黄钢平反映,买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质量也达不到要求。这个时候,黄钢平会问采购人,是否在提采购需求时清楚地描述了自己的采购需求、采购结果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描述的采购需求一致。如果是一致的,那采购人就应该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只有采购需求提得合规、完整、明确,才能买到自己需要的东西。如果提需求时提得不清楚或没有提完整,那采购结果就极有可能与自己的实际需求不相符。
 
  为了满足一己私利,个别采购人代表要求代理机构把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写入招标文件也是影响政府采购质量的因素,如设定投标供应商特定资质、设注册资金门槛、指定品牌等。对于这些问题,广西采购处一方面是经常宣讲法律,另一方面通过招标文件预公示,第三是重点治理。
 
  用制度规范评标环节
 
  开标评标环节是保证政府采购质量的重要环节,如果组织得不严密,评审专家不按照评审的方法、标准、程序评审,结果极容易引起质疑投诉。为了使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合规组织好开标评标,遏制政府采购当事人对采购项目评标影响和干预,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2015年7月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开标评标现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评标室应设立评标专家评标区和采购人代表评标区。两个评标区要求独立封闭设置,评标专家在评标专家评标区集中评标;采购人代表在采购人代表评标区独立评标;现场监督人员在评标专家评标区监督,并通过现场视频和音频对两个评标区评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两个评标区应建立双向视频和音频传送系统,评标过程中采购人代表与评标专家对评标采购项目需要讨论的应通过视频和音频方式进行。
 
  广西采购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注意到评审过程中采购人倾向性和引导性意见比较多,特做了评标室分区的要求,并给出一个月整改时间。另外,采购代理机构在处理质疑的时候发现评审专家不够认真负责而导致结果改变的现象,为此在组织专家培训的时候他专门强调了评审专家不按照评审的方法、程序、标准去评审应负的法律责任。
 
  公示验收结果  强化验收责任
 
  在黄钢平看来,履约验收是最后一道关,但不能松懈。如果采购需求提得很准确、完整、合规,招标文件编得很好,评审专家也按照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来去评,最后如果验收小组不依照合同规定验收,对验收把关不严,将无法保证质量。为此,2015年7月,广西财政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目的就在于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验收、履约行为,强化采购单位履约责任,严格验收,确保采购质量。
 
  “《条例》要求将验收的情况在指定媒体上公告,该《办法》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明确采购人的主体责任,要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公开招标项目验收结果要求在单位内部公告,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项目验收结果要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黄钢平透露,“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让采购单位对验收情况和结果负责,也让本单位的职责知道这个项目的验收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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