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三项措施助推政采驶入快车道
牵头组织五个厅局单位参加全区政府采购大调研,走访全区125个区直预算单位、75家代理机构、21家供应商、14个地市,查摆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广西采购处”)在此基础上打响的“提速、控价、保质”攻坚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现场
全区政府采购规模由2003年的28.85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150.33亿元,采购类别从初始阶段的货物类采购向工程类、服务类采购扩展。截至2015年底,广西全区累计节约财政性资金604.75亿元。采购效率也得到了根本性改变,受到了有关各方广泛好评。
据调查,围绕着“提速、控价、保质”的目标,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和相关规定。据广西采购处处长黄钢平向政府采购信息网/报记者介绍,“为了解决速度的问题,广西近几年制定了一系列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据记者了解,广西采购处围绕“提速”,主要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首先,招标采购文件实行预公示制度。从2014年4月1日起采购文件公告前不再报送财政部门审核,招标文件实行预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此项制度实行后,反馈效果良好。黄钢平透露,预公示招标文件有四个好处:一是简政放权,优化流程,提高了效率。二是明确主体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编制的招标采购文件要承担法律责任。三是有助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升编制招标文件和确定采购需求的水平。四是达到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目的。
其次,推行批量集中采购预采购制度。从2015年1月1日起,批量集中采购实行预采购制度,由原来的一月一采改为一季一采,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采购周期由原来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缩短为只需短短的几天时间,成效明显。集中采购机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不仅节约了大量的资金,还解决了采购时间长的问题,更好地实现了“提速”要求。
再次,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从2015年4月1日起,自治区本级采购单位通过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系统报送采购计划,系统实行自动备案,备案过程只需短短的几秒钟时间,不仅简化审批流程,还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速度非常快,我不久前到采购备案系统看了一下,采购计划如果符合要求,从报过来到备案成功,5秒钟就解决问题,真正实现流程到秒。”黄钢平说。
据黄钢平介绍,为了提速,广西还采取了自治区主管厅局不能包办,属于市县的政府采购项目一律交由市县,不能把它统一集中到自治区层面来采购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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