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政务公开要点
作者:刘浩 发布于:2016-07-20 13:55:4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到,宁夏财政将对以下内容开展重点公开工作:
推动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由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落实,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
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围绕铁路、高等级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进一步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抓紧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扶贫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征集和推介工作,及时发布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内容、投资规模、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等内容,及时公开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具体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抓紧研究起草我区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快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云应用系统建设,推进信息验证互认和公开共享,实现全区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并逐步实现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连接和数据交换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由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加大降成本系列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自治区财政厅、地税局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具有行政收费职能的各级行政机关都要建立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公布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并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全区各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由自治区国资委、财政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自治区、市县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自治区属、市县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自治区国资委要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统一部署,抓紧研究制定自治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选择2户-3户监管企业启动公开试点工作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由自治区财政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具体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在认真做好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要重点抓好自治区、市、县三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县、乡级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各级财政部门网站应开设专栏,进行集中发布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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