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财政政务公开要点
作者:刘浩 发布于:2016-07-20 11:48: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到,湖南财政将对以下内容开展重点公开工作:
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围绕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在政府网站设立重大建设项目公开专栏,汇总公开年度项目批准、备案情况,分项目公开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环评、选址、资金管理等实施信息。(省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和回报机制等情况,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由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牵头落实,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要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并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
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由省国资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省属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由省财政厅牵头落实,省级要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市、县两级在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的同时,要抓好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县、乡级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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