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财政政务公开要点
作者:刘浩 发布于:2016-07-20 11:21:2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2016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到,上海财政将对以下内容开展重点公开工作:
深入推进财政资金和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及时公开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政府预决算信息,全面公开本地区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务发行、使用、偿还等情况。重点推进市和区县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职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结合工作进展,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全面公布各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方式和标准等,及时公开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牵头,推进市、区县两级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规范审批、核准、备案、实施各环节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标准等,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清单、招投标、执法检查等信息的公开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和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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