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财政政务公开要点
作者:刘浩 发布于:2016-07-20 11:16: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到,黑龙江财政将对以下内容开展重点公开工作:
推进PPP项目信息和降费工作领域信息公开。由省发改委、财政厅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全面公开已纳入国家有关部门PPP项目库的项目信息。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资金管理方式等,公开对清单之外的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取消、停征的收费项目,凡有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建立和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情况。
推进政府预决算领域信息公开。由省财政厅牵头落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在做好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省、市、县三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县、乡级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
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督领域信息公开。由省国资委、财政厅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及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启动公开试点工作。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2016年辽宁省财政政务公开要点
下一篇:2016年上海市财政政务公开要点
网友评论